英培安该罚




  
  昨天接了几通电话,都是要我对英培安事件发表意见。
  老伴劝我不要淌这滩浑水,我对老伴说这不是浑水,是清净的莲花池。
  英培安不合时宜、不自量力、不知进退,盲目的向陈瑞献提出控诉,败诉是理所当然的。
  陈瑞献凭一己之力,将旧“南大”成功的迁册到新南大,将一群茫茫然无所适从,从“林语堂博士”认为什么也不是的华文大学——“南洋大学”毕业的华教生,重新融入新南大,成为堂堂正正,属于新加坡人的大学毕业生,这时一件丰功伟绩,值得树碑立传。当年提出反对陈瑞献这番壮举的,似乎只有一位——(拥有最美丽记者之称的)刘陪芳小姐,不过她也只是上台唱了几句就没有下文了,这是量力、合时宜、知进退的表现。
  说陈瑞献不是佛教徒,这肯定是诽谤。佛说一切众生包括“一禅提”(断灭善根之人)在内都能成佛,陈瑞献、英培安也必定能够成佛。
  至于蔡深江,他年轻时就立志做一只风见鸡,几十年下来,对风向的掌握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,他只是诚实说出他的所见所闻,并没有诬陷英培安。
  英培安之所以败诉,是因为他只研究人,没有研究狗,对狗要经常加以爱抚,要顺狗毛,不能逆狗毛,不能对狗吼叫。最要命的是英培安竟然去咬了狗,咬了一条被“宠幸”过的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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